参保人员挂失补卡期间如何办理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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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保局2010年5月发布的《沈阳市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告知书》有关规定,参保患者因医疗保险卡丢失、损坏导致未能持卡入院,患者或家属应持《入院通知书》、患者身份证原件、复印
根据医保局2010年5月发布的《沈阳市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告知书》有关规定,参保患者因医疗保险卡丢失、损坏导致未能持卡入院,患者或家属应持《入院通知书》、患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属代办还应提供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办理挂失补(换)卡手续,自挂失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患者可凭挂失单复印件及补办的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从患者入院之日起按医保处理。患者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挂失补卡,视为放弃本次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