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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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治疗的,留观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二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治疗的,留观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二)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院前急救)抢救期间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符合上述情况的,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一)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治疗的,留观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二)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院前急救)抢救期间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符合上述情况的,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 市医保局规定的统筹支付报销项目
不予支付的项目 | 统筹支付的项目 | |
1 | 里程费 | 处置注射费、抢救监护费 |
2 | 等时费 | 心电图费、吸氧费 |
3 | 担架费 | 药费 |
4 | 院前急救费、出诊费 | 卫材费(先自付5%) |
5 | 丙类药品 | 其他急救医疗项目费用 |
注:统筹报销金额 1.职工医保除自付外总额的70%。 2.居民医保除自付外总额的60% |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二、办理统筹报销手续及所需材料:
1、院前急救死亡的患者需带:
(1)死亡证明
(2)院前急救病志、药品明细
(3)需要院前收据原件(复印件无效)
(4)医保IC卡
2、急救后转送至医院住院的患者需带:
(1)急诊病志(急诊抢救超一天)、出院小结
(2)住院结算收据
(3)院前急救病志、药品明细
(4)需要院前收据原件(复印件无效)
(5)医保IC卡
3、院前急救后转送至急诊或住院后死亡的患者带:
(1)死亡证明
(2)急诊病志(急诊抢救超一天)、死亡小结
(3)住院结算收据
(4)院前急救病志、药品明细
(5)需要院前收据原件(复印件无效)
(6)医保IC卡
三、统筹报销流程:持以上所需材料到沈阳急救中心医保科报销室登记、审核,符合标准的到一楼收款处窗口领取报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