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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来源:未知        浏览:20825 次        发布:2013-07-04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网报告,对已经进行网络直报的传染病报卡做好标记,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HIV抗体阳性感染者、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确诊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二、中心预防科及临床科室分别设《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建立传染病疫情月核对、月自查制度。
三、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卡片送交预防科,由预防科填写登记后及时网报。
四、《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填报订正卡、死亡卡,转归卡均要做出标记。
五、化验室、放射科要求健立检查结果登记,传染病阳性化验单及检查结果应由专人取送,并有交接手续,不得病人直接取走。
六、新上岗的医护人员需进行传染病疫情知识培训。
七、发现诊治医生不报、漏报或迟报传染病疫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负责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次明确诊断传染病病例的医务人员为第一责任报告人;科室要建立兼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本科室的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

 

                                   预防科
                               2013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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