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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急救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浏览:25510 次        发布:2013-07-04
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
 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3.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加强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5.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预防科
                        2013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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