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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急救、急诊费用医保报销须知

来源:本站整理        浏览:17594 次        发布:2023-12-18
报销依据:按沈医保发【2021年】26号文件,《关于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销依据:按沈医保发【2021年】26号文件,《关于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报销病种范围

1.急性脑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塞、急性脑干梗塞;

2.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左心衰竭、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脑病、高血压危象、重症病毒性心肌炎等;

3.呼吸衰竭、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气管异物、气胸、肺栓塞、肺水肿、大咯血等;

4.上消化道大出血、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及胃十二指肠幽门梗阻、胆囊结石症急性发作等;

5.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伴高钾血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甲亢危险、子宫功能性大出血、凝血机制障碍致组织或器官大出血等;

6.休克、昏迷;

7.抽搐、癫痫持续状态;

8.紧急手术的急腹症;

9.中度以上烧伤;

10.严重急性中毒;

11.院前急救死亡或转送到医院后死亡患者。

注: 以上病种单纯转运、未抢救治疗的不予统筹报销。

二、院前急救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请经办人携带下列材料到医保报销窗口进行审核报销。

1. 120电子缴费凭证;

2.患者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非在院状态);

3.死亡患者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救治后送医院的患者需要提供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出院结账单;

5.提供患者或经办人银行卡(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

6.经办人身份证。

经审核,符合急危重症诊断病种给予统筹报销,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的金额汇到预留的银行卡中。

注:患者医保卡必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间:需要网上预约,关注辽宁省沈阳急救中心公众号,在网上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办理报销业务,工作日8:00-11:30  13:00-16:30

办理地址:沈阳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医保报销,铁西区腾飞二街14号2门(盛京医院滑翔院区附近)

三、医保统筹给予报销的项目

1.治疗费2.检查费3.诊察费4.药费5.卫生材料费6.其他急救医疗项目。

四、医保统筹不报销项目

1.救护车费2.里程费3.等时费4.担架费5.出诊费6.院前急救费7.丙类药品、卫材。

五、统筹报销比例

参保人符合上述情况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内职工医保患者统筹支付70%;居民医保患者统筹支付60%。

六、咨询专线

工作日83770120、837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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