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领导莅临中心检查督导《沈阳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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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4-05-12
《沈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急救中心工作和急救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沈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急救中心工作和急救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014年4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法规处及医政处的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来到急救中心,就《办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急救中心落实情况以及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导和调研。中心副主任刘世伟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到和平分中心、东陵分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局政策法规部门、中心、分中心各级部门关于《办法》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中心院前一线职工进行座谈。会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就《办法》实施一年来急救中心依照《办法》认真履职和全面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落实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
2014年4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法规处及医政处的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来到急救中心,就《办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急救中心落实情况以及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导和调研。中心副主任刘世伟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到和平分中心、东陵分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局政策法规部门、中心、分中心各级部门关于《办法》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中心院前一线职工进行座谈。会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就《办法》实施一年来急救中心依照《办法》认真履职和全面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落实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